墾丁【春天音樂季】戶外音樂活動

演唱會活動日期為44~6日,3天

970117墾丁國家公園電子報 97117出刊

 

 

今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針對「墾丁春天音樂季戶外音樂活動」歷經公告及甄審的程序,最後由『蘿蔔瑞克(spring scream)公司』、『友善的狗文化活動有限公司』及『笑嘻嘻傳播有限公司』取得活動主辦權,活動地點分別為鵝鑾鼻、貓鼻頭公園及佳樂水風景區停車場3處,演唱會活動日期為44~6日3天活動時間限於晚上12時之前結束,活動期間兩處公園於中午12時之前開放民眾免費入園參觀。國家公園外的音樂演唱會則由屏東縣文化局為輔導窗口。墾管處將秉持維護合法、取締非法的立場,與地檢署、屏東縣警察局及恒春鎮公所聯合執行查緝工作。

 

    本處強調,今年處理「墾丁春天音樂季戶外音樂活動 」,在有條件「開放、管理」原則下,仍依據96年上級所核定之「墾丁國家公園春天音樂季戶外音樂活動申請須知」辦理,2008年的活動申請,自去年111日正式公告,規劃開放受理申請地點:鵝鑾鼻公園、貓鼻頭公園及佳樂水3處,事先且充份表達本處處理墾丁春天音樂季外音樂活動的立場與決心。

 

    至於國家公園範圍外的類似活動,屏東縣政府也以發展地方觀光產業的態度,採取積極輔導的作為,特別指定文化局為受理申請及對外輔導的窗口,二者都是由公部門首次在有條件「開放、管理」原則下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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